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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宁联盟在线协议——个人会员

    欢迎加入苏宁联盟!

    本协议由南京苏宁宜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与苏宁联盟平台个人会员(以下简称“您”)共同签署。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条款,一旦您注册成为苏宁联盟会员,或使用苏宁联盟服务,即表明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苏宁易购之间的苏宁联盟合作项目的协议,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履行您的义务,并以此作为解决双方间纠纷的依据。 苏宁易购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订本协议或制定新的规则,该等修订后的协议以及新的规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苏宁易购以网络公告、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七日通知到您后,除非您书面明确告知苏宁易购拒绝接受该等变更或新增内容,并停止与苏宁易购合作,否则该等变更或新增内容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 名词定义

    1.1 苏宁联盟合作:您在您网站上设置至苏宁易购网站的推广链接,为苏宁易购网站进行广告推广,以促进苏宁易购商品的销售,苏宁易购通过您的推广达成的有效购买行为向您支付佣金的合作方式。

    1.2 苏宁联盟平台:指由南京苏宁宜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并由其关联公司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技术支持的CPS销售推广平台系统,下文也称“苏宁联盟”或“平台”。

    1.3您网站:指您拥有和运营的,链接到苏宁易购网站的任何网站或软件应用程序,以及您实施苏宁联盟合作的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论坛、SNS

    1.4 苏宁易购网站:指由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维护及提供技术支持的的电子商务平台,域名为suning.com

    1.5 推广链接: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在您网站上设置的与苏宁易购网站的链接,该链接应使用苏宁易购提供的特定跟踪链接格式。

    1.6 用户:指通过您网站中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并购买苏宁易购返佣商品的组织和/或个人。

    1.7 佣金:指苏宁易购就合作中苏宁易购返佣商品的销售,向您支付的服务费用。

    1.8 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指苏宁易购网站上销售的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计算佣金的商品,不包括机票、酒店、生活缴费、手机充值、易付宝充值、延保服务、数字应用产品等非实物商品和网站(sums.suning.com)公示的其他不参与苏宁联盟返佣的特例商品。

    1.9 净销售额:指用户购买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运费金额以及云钻等。

    1.10 广告效果认定期和有效购买行为

    1.10.1 广告效果认定期,指自用户通过点击您网站上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开始,至下述最先发生的时间止:

    1) 用户初次点击后24小时;

    2) 用户对苏宁易购返佣商品下订单;

    3) 用户从其他链接访问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苏宁易购网站。

    1.10.2 有效购买行为,指满足下述两个条件的购物行为:

    1)用户通过您网站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

    2) 在广告效果认定期间里,将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放入其购物车并对该商品下订单或者通过一键购功能购买返佣商品。

    1.10.3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构成有效购买行为,苏宁易购不会就此向您支付佣金:

    1)用户从您网站上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在广告效果认定期结束后将苏宁易购返佣商品加入购物车或者通过一键购功能进行下单购买;

    2)由于您网站的推广链接格式不正确而导致未能正确跟踪的购买行为;

    3)用于再度销售或任何性质的商业用途的订单;

    4)自营批发、闪拍、拍卖、SWL、风控、作弊类订单;

    5)在本协议终止后通过推广链接购买的苏宁易购返佣商品;

    6)订单被撤销或退货;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订单;

    8)选购过程中出现意外关机或者访问其他网站等情况,造成用户cookies记录丢失的订单;

    9) 选购过程中,使用校园代理账户或者苏宁易购其他相关代理业务的账号作为支付账号;

    10)直接推广苏宁易购首页,由此产生的订单;

    11)苏宁企业用户所带来的订单。

    2. 资质保证

    2.1 您负责对您网站的开发、运营和维护,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2.2 您对您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保证您网站不具有以下任一情形:

    1) 宣扬或含有色情内容;

    2) 宣扬暴力或含有暴力内容;

    3) 宣扬或含有诽谤性或侮辱性内容;

    4) 宣扬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等的歧视,或实施上述歧视性行为;

    5) 侵犯苏宁易购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

    6) 宣扬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您违反此约定的,应向苏宁易购支付人民币五万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给苏宁易购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苏宁易购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拒付尚未支付的佣金。

    2.3 您应按照苏宁易购的要求向苏宁易购报备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软件应用程序、论坛、SNS),供苏宁易购审查。您若违反此约定,苏宁易购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您会员资质、终止易起推合作,同时,苏宁易购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佣金。

    3. 推广链接

    3.1 本协议生效后,您自行通过苏宁联盟(sums.suning.com)领取推广链接,并由您自行在您网站中进行设置。未经苏宁易购书面许可,您不得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推广链接。

    3.2 推广链接允许准确的追踪、报告和佣金的计算。

    3.3 苏宁易购有权监测、记录、使用和披露因您展示推广链接而获知的关于您的网站或者您网站访问者的信息。

    3.4 苏宁易购有权监测、抓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检查您网站,以确认您遵守本协议。

    3.5 您只能按照第5条的约定获得佣金,且佣金只限于直接通过推广链接至苏宁易购网站而产生的有效购买行为。若您未将您网站上至苏宁易购网站的链接方式正确地设置为推广链接,则苏宁易购无义务向您支付佣金。

    3.6 您应当及时更新推广链接。当推广链接内容中宣传的苏宁易购返佣商品下架后或者促销活动结束后,您应当立即删除该推广链接。您违反此约定的,您应赔偿由此给苏宁易购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苏宁易购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拒付尚未支付的佣金。

    4. 订单的处理

    4.1 苏宁易购自行处理所有购买苏宁易购商品的订单,有权拒绝接受那些不符合苏宁易购网站规则(这些规则可能随时会更新)的订单。

    4.2 用户与苏宁易购的交易行为,从选购、支付到交货的商品销售全过程以及退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均由苏宁易购负责提供,您无权干预。

    5. 费用结算

    5.1 苏宁易购根据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有效订单的净销售额给予您一定的佣金。佣金比例独立区分苏宁自营品类及平台商家品类,按照产品类型区分返点比例。

    佣金核算:佣金=有效订单净销售额×佣金比例(按会员等级实际所得佣金比例)

    订单实际净销售额=商品总金额-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优惠金额-运费金额

    (备注:包括但不限于充值、缴费等非实物商品不包括在结算范围内)

    如果佣金结算规则发生变化,请以苏宁联盟公告中的最新通知为准。

    5.2 苏宁易购若需修改广告效果认定期的认定标准或佣金结算标准,会提前在网站(sums.suning.com)公示。如果您不认可修改后的标准,您应立刻解除本协议,停止所有推广行为。如果您在新的标准生效后仍继续进行推广,则视为您认可新的标准。

    5.3 结算:第二个自然月开始结算第一个自然月的佣金,苏宁易购会以苏宁联盟提供的业绩数据为基础,核对第一个自然月应付给您的佣金,苏宁易购会在第二个自然月的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前制作出收益报表。 您理解并同意,因数据收集系统差异,苏宁易购与您统计的结算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您同意和接受双方结算数据以苏宁易购提供的数据为准。

    5.4 代扣劳务费:苏宁易购在向您支付佣金时,将代扣劳务费

    5.4.1 推客月度佣金低于1000元,当月佣金100%发放;大于等于1000元的推客,按照佣金基数*1-3.98%)发放

    5.5 您应确保您指定的易付宝收款账号真实无误、可使用,如因账号信息错误、账号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苏宁易购等原因导致苏宁易购未能及时付款或付款错误,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5.5.1 您应仅在本协议附件所载的经苏宁易购认可的载体进行投放,不得擅自制作任何性质的链接放于其他载体进行投放。一经发现,苏宁易购有权立即终止您的推客资格,并有权要求您返还已收到的佣金销售提成并赔偿苏宁易购10万元违约金,苏宁易购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

    5.5.2 无论何种原因,您均应对由您给苏宁易购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

    5.6 如您有利用苏宁联盟系统接口问题以及任何其他目前已知或未知的方法,劫持他人订单、制造虚假订单等任何作弊作假的行为,由于您该行为严重违背合同诚实信用义务,并对其他推客以及苏宁易购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苏宁易购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有权要求您返还本合同有效期内苏宁易购全部已支付的费用。

    5.7 您从事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苏宁易购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拒付尚未支付的佣金;若因此给苏宁易购造成损失的,您还应负责全额赔偿:

    1)发布批发、闪拍、拍卖、SWL类订单;

    2) 擅自修改推广链接,使得推广链接的内容与指向的页面不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将推广链接指向非苏宁易购网站或与推广链接内容不相关的页面;

    4) 在搜索引擎中购买与苏宁易购及苏宁易购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logo等企业标识中的词汇(以下简称品牌词)相同或相似的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 苏宁易购苏宁苏宁电器苏宁云商“suningyigou”“suning”“yigou”“suningdianqi” “suningdianyunshang”等,或者做前述品牌词的网站优化,在网站域名、标题、关键词中出现前述品牌词;

    5) 在非您网站内以包括但不限于弹窗窗口,或空隙页面广告,或分层广告的方式设置或投放任何宣传推广链接或苏宁易购网站的内容;

    6) 在苏宁易购网站内宣传推广链接;

    7) 通过非法技术手段宣传推广链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病毒、木马或恶意插件等方式劫持网站流量、强设首页、篡改用户信息等;

    8) 未经用户同意安装无法删除的推广苏宁易购网站的软件客户端;

    9) 使用网络工具抓取苏宁易购网站内容;

    10)在合作期间,人为恶意下小额订单(为了赚取固定费用的佣金,所下的的订单金额小于佣金金额),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

    6. 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双方的知识产权相互独立,不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而视为共享互用。未经苏宁易购书面许可,您不得使用苏宁易购或苏宁易购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或logo等企业标识,不得从事任何代表苏宁易购或苏宁易购关联公司的任何推广、营销或其他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方式的推广、营销或其它广告活动,宣传材料的印刷),也不得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措施,使得用户对苏宁易购与您及您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误解或混淆。

    6.2 推广链接的内容及广告创意的所有权归属于苏宁易购。未经苏宁易购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将其使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6.3 苏宁易购有权收集与推客合作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品类)和用户数据等。

    您在提供服务时获取的苏宁易购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用户信息),未经苏宁易购书面许可,您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时除外),否则苏宁易购有权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佣金,要求您赔偿苏宁易购受到的一切损失;除此之外,您应当向苏宁易购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7. 违约责任

    7.1 任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7.2 若违约方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3 当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非违约方有权暂停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且承担了相应违约责任。

    7.4 苏宁易购有权从应付您的佣金中直接扣除您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

    7.5 由于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导致您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由于苏宁易购自身原因而导致服务使用存在障碍时,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因系统故障、技术障碍或其他苏宁易购难以预知和避免的情况,给您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停付佣金的利息损失、数据丢失等),您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苏宁易购无需为此作出补偿,但应在发现问题或接到您的问题反馈后,及时排查并解决相关问题,积极避免损失扩大。

    7.6 您同意对于与下述事项有关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您将以自身名义独立进行抗辩与承担,如果因您的原因导致苏宁易购、苏宁易购的关联公司和许可方及苏宁易购、苏宁易购的关联公司和许可方各自的雇员、高管、董事及代表受到损失的,您还应全额进行赔偿:

    1) 您网站或您网站显示的任何材料,包括您的网站或这些材料与其他应用、内容或程序的组合;

    2) 您网站或您网站显示的任何材料及本其它材料的使用、开发、设计、制作、生产、广告、宣传或营销;

    3) 您对任何苏宁易购内容的使用,不论该种使用是本协议授权的使用还是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有关法律的使用;

    4) 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5) 您或者您雇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

    7.7 苏宁易购对下述事项及您的最终用户与下述事项有关的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包括其开发、运营和维护及网站上显示的所有材料):

    1) 您网站的技术运营及全部有关设备的运行;

    2) 按照本协议规定在您网站展示推广链接和苏宁易购相关内容;

    3) 创作和发布在您网站上的材料(包括所有的苏宁易购商品说明和其它与苏宁易购商品有关的资料,以及您包含在特定链接中或与之相关联的任何信息),并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适当性;

    4) 在对苏宁易购内容或您网站及您网站上材料的使用上,不侵犯、违反或不当使用苏宁易购的权利或任何其它人的权利(包括版权、商标、隐私权、公开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5) 在您的网站准确和充分地披露关于您是怎样搜集、使用、储存和披露从访问者那里获得的信息的,包括说明第三方(苏宁易购和其它广告主)可以向访问者提供内容或广告及直接搜集访问者的信息,及在访问者的浏览器安装或接受cookies

    6) 您对苏宁易购内容和苏宁易购标识的任何使用,不论这种使用是否本协议所允许的。

    8. 其它约定

    8.1 本协议自推客注册成功时生效。

    8.2 经在苏宁易购网站发布变更通知、修改后的协议,苏宁易购可以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修改对您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则您的唯一应对措施是终止本协议。在苏宁易购发布变更通知、修改后的协议以后,您对易起推计划的继续参与构成您对该修改的有约束力的接受。

    8.3 您和苏宁易购是独立的协议当事方,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在您与苏宁易购或苏宁易购的关联公司之间创设任何的合伙、合资经营、代理、连锁、销售代表或雇佣关系。您无权代表苏宁易购或苏宁易购的关联公司提出或接受要约或做出陈述。您不能在您网站上或通过其它方式做出与本条规定有冲突或可能有冲突的任何声明。如果您授权、协助、鼓励其他人采取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行动或为之提供便利,这将被视为是您自己单方采取的行动。

    8.4 您承认和同意,苏宁易购和苏宁易购的关联公司可以随时(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与本协议不同的条款招徕客户,或运营与您的网站相似或与您的网站有竞争关系的网站。未经苏宁易购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能转让本协议,不论是法律规定的结果还是其它方式。在遵守上述限制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受人和受让人有拘束力。

    8.5 苏宁易购未要求您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规定时,不构成苏宁易购放弃以后要求您执行该规定或其它规定的权利。本协议中使用的包括例如均指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但不限于

    8.6 苏宁易购可提前15天书面通知您解除本协议。

    8.7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就该纠纷向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苏宁联盟在线协议——企业会员

    欢迎您升级为苏宁联盟企业会员!

    本协议由南京苏宁宜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或“甲方”)与苏宁联盟平台企业会员(以下简称“您”或“乙方”)共同签署。双方就您申请加入苏宁联盟,为甲方提供苏宁联盟推广服务,甲方根据推广效果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

    1、定义

    1.1 苏宁联盟合作: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开展的,由乙方在其网站上设置至苏宁易购网站的推广链接,为苏宁易购网站进行广告推广以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甲方就通过乙方的推广达成的有效购买行为向乙方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的合作方式。

    1.2 苏宁联盟平台:指由南京苏宁宜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并由其关联公司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技术支持的CPS销售推广平台系统,下文也称“苏宁联盟”或“平台”。

    1.3 乙方网站:指乙方拥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或所有权的互联网产品,链接到苏宁易购网站的任何网站或软件应用程序。

    1.4 苏宁易购网站:指由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维护及提供技术支持的的电子商务平台,域名为suning.com

    1.5 推广链接: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其网站上设置的与苏宁易购网站的链接,该链接应使用甲方提供的特定跟踪链接格式。

    1.6 用户:指通过乙方网站中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并购买苏宁易购返佣商品的组织和/或个人。

    1.7 信息技术服务费:指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就苏宁易购返佣商品的销售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1.8 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指苏宁易购网站上销售的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计算信息技术服务费的商品,不包括机票、酒店、生活缴费、手机充值、易付宝充值、延保服务、数字应用产品等非实物商品和网站(sums.suning.com)公示其他不参与苏宁联盟返佣的特例商品。

    1.9 净销售额:指用户购买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运费金额以及云钻等。

    2、有效购买行为

    2.1 有效购买行为是指可纳入信息技术服务费结算范围内的用户购买行为,有效购买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2.1.1 用户通过乙方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

    2.1.2 在广告效果认定期间里,将苏宁易购返佣商品放入其购物车并对该商品下订单或者通过一键购功能购买商品。

    2.2 广告效果认定期是指自用户通过点击乙方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开始,至下述最先发生的时间止:

    2.2.1 用户初次点击后24小时;

    2.2.2 用户对苏宁易购网站返佣商品下订单;

    2.2.3 用户从其他链接访问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苏宁易购网站。

    2.3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构成有效购买行为,甲方不会就此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2.3.1 用户从乙方网站上的推广链接访问苏宁易购网站,在广告效果认定期结束后将苏宁易购返佣商品加入购物车或者通过一键购功能进行下单购买;

    2.3.2 由于乙方的推广链接格式不正确而导致未能正确跟踪的购买行为;

    2.3.3 用于再度销售或任何性质的商业用途的订单;

    2.3.4 代购、批发、闪拍、拍卖、SWL、风控、作弊类的订单;

    2.3.5 在本协议终止后通过推广链接购买的苏宁易购返佣商品;

    2.3.6 订单被撤销或退货;

    2.3.7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订单;

    2.3.8 选购过程中,使用校园代理账户或者苏宁易购其他相关代理业务的账号作为支付账号;

    2.3.9 苏宁企业用户所带来的订单。

    3、注册与资质保证

    3.1 乙方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苏宁联盟会员账户的申请和注册,待乙方签订本协议、完成账户注册且甲方已为乙方开通账户权限后,本协议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之间正式达成了的苏宁联盟合作关系。

    3.1.1 根据苏宁易购网站公示的注册流程和要求,逐步填写和上传资料。

    3.1.2 待乙方具备推广权限后,乙方即可按照甲方提供的链接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推广。

    3.2 乙方具备前述资质且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是本协议得以有效履行的前提条件,因乙方不具备前述资质、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未提供资质文件或者未及时更新资质文件,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自行决定取消乙方资格。

    3.3 乙方负责对乙方网站的开发、运营和维护,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4 乙方对乙方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保证其网站不具有以下任一情形:

    3.4.1 宣扬或含有色情内容;

    3.4.2 宣扬暴力或含有暴力内容;

    3.4.3 宣扬或含有诽谤性或侮辱性内容;

    3.4.4 宣扬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等的歧视,或实施上述歧视性行为;

    3.4.5 侵犯甲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

    3.4.6 宣扬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乙方违反此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未结算的信息技术服务费;此外,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删除网站中的内容或断开甲方推广链接,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取消乙方资格,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推广链接

    4.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推广链接,并由乙方自行在其网站中进行设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推广链接。

    4.2 推广链接允许准确的追踪、报告和信息技术服务费的计算。

    4.3 甲方有权监测、记录、使用和披露因乙方展示推广链接而获知的关于乙方的网站或者乙方网站访问者的信息。

    4.4 甲方有权监测、抓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检查乙方的网站,以确认乙方遵守本协议。

    4.5 乙方只能按照第6条的约定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费,且信息技术服务费只限于直接通过推广链接至苏宁易购网站而产生的有效购买行为。若乙方未将其网站上至苏宁易购网站的链接方式正确地设置为推广链接,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4.6 乙方应当及时更新推广链接。当推广链接内容中宣传的苏宁易购返佣商品下架后或者促销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删除该推广链接。乙方未及时更新推广链接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作出赔偿;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仍未纠正乙方的行为,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1千元/次的违约金。

    5、订单的处理

    5.1 甲方自行处理所有购买甲方商品的订单,有权拒绝接受那些不符合苏宁易购网站规则(这些规则可能随时会更新)的订单。

    5.2 用户与甲方的交易行为,从选购、支付到交货的商品销售全过程以及退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权干预。

    6、信息技术服务费结算

    6.1 甲方根据有效购买行为产生的订单的净销售额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比例独立区分苏宁自营品类及平台商家品类。

    6.1.2平台商家将独立运作,平台商家在苏宁联盟做推广的,将由平台商家自行设置信息技术服务费比例,产生订单业绩由平台商家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核算方式:信息技术服务费=订单净销售额×信息技术服务费比例×90%

    6.1.3合同期内苏宁易购商品佣金以推广时实际下单佣金为准,甲乙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6.2 甲方若需修改广告效果认定期的认定标准或信息技术服务费结算标准,应提前5天以电子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如果乙方不认可修改后的标准,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反馈甲方,并在新的标准生效前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如果乙方在新的标准生效后仍继续进行推广,则视为乙方认可新的标准。

    6.3 结算依据:以甲方通过信息接口向乙方发送的销售数据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6.4 销售数据的传输:乙方可以通过苏宁联盟网址及API接口进行数据接收查看。

    6.5 销售数据的核对:甲方在第二个自然月(自然月指每月1日至月底,下同)20-26核对第一个自然月的销售数据。销售数据一经确认,任一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销售数据核对工作,乙方在收到数据之后,当月26日前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销售数据。甲乙双方如未就销售数据达成一致,乙方理解并同意执行甲方的提供的销售数据。

    6.6 票据: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销售数据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甲方。

    6.7 结算:2023年8月31日前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甲方于销售数据核对无误且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2023年9月1日后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前可申请支付70%,甲方有权暂扣乙方未开具发票数额的30%;乙方在月度核算信息技术服务费后90日内未向甲方全额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扣除未开具发票数额的30%,对扣除数额不予支付。

    6.8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填写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需与其他资质文件一并发送苏宁广告联盟邮箱b2cscbyy@suning.com,甲方仅接受账户名与乙方公司名称完全一致的收款账户。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或付款错误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9 在服务过程中,双方需要安排专门联系人与对方对接,负责商务洽谈、信息技术服务费结算;

    乙方应将乙方授权的联系人、电子邮件、电话、QQ等信息发送到邮箱b2cscbyy@suning.com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方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有利用苏宁联盟系统接口问题以及任何其他目前已知或未知的方法,劫持他人订单、制造虚假订单等任何作弊作假的行为,由于该行为严重违背合同诚实信用义务,并对其他推客以及甲方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全部已支付的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停止结算乙方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此前一年内全部已结算信息技术服务费(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7.2.1 使用推广链接进行代购、批发、闪拍、拍卖、SWL等行为,或发布代购、批发、闪拍、拍卖、SWL等信息;

    7.2.2 擅自修改推广链接,使得推广链接的内容与指向的页面不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7.2.3 将推广链接指向非苏宁易购网站或与推广链接内容不相关的页面;

    7.2.4 在搜索引擎中购买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logo等企业标识中的词汇(以下简称品牌词)相同或相似的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苏宁苏宁电器苏宁易购“suningyigou”“suning”“yigou”“suningdianqi” “suningdianyunshang”等,或者做前述品牌词的网站优化,在网站域名、标题、关键词中出现前述品牌词;

    7.2.5 在非乙方网站内以包括但不限于弹窗窗口,或空隙页面广告,或分层广告的方式设置或投放任何宣传推广链接或苏宁易购网站的内容;

    7.2.6 在苏宁易购网站内宣传推广链接;

    7.2.7 通过非法技术手段宣传推广链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病毒、木马或恶意插件等方式劫持网站流量、强设首页、篡改用户信息等;

    7.2.8 未经用户同意安装无法删除的推广苏宁易购网站的软件客户端;

    7.2.9 使用网络工具抓取苏宁易购网站内容;

    7.2.10 在合作期间,人为恶意下小额订单(为了赚取固定费用的佣金,所下的的订单金额小于佣金金额),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

    7.3 任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7.4 若违约方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作关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当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非违约方有权暂停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且承担了相应违约责任。

    7.6 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

    7.7 由于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服务使用存在障碍时,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因系统故障、技术障碍或其他甲方难以预知和避免的情况,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停付信息技术服务费的利息损失、数据丢失等),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甲方无需为此作出补偿,但应在发现问题或接到乙方的问题反馈后,及时排查并解决相关问题,积极避免损失扩大

    7.8 乙方同意,对于与下述事项有关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将以自身名义独立进行抗辩与承担,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和许可方及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和许可方各自的雇员、高管、董事及代表受到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全额赔偿:

    7.8.1 乙方网站或乙方网站显示的任何材料,包括乙方的网站或这些材料与其他应用、内容或程序的组合;

    7.8.2 乙方网站或乙方网站显示的任何材料及本其它材料的使用、开发、设计、制作、生产、广告、宣传或营销;

    7.8.3 乙方对任何甲方内容的使用,不论该种使用是本协议授权的使用还是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有关法律的使用;

    7.8.4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7.8.5 乙方或者乙方雇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

    7.9 甲方对下述事项及乙方的最终用户与下述事项有关的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责任均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网站开发、运营和维护及网站上显示的所有材料):

    7.9.1 乙方网站的技术运营及全部有关设备的运行;

    7.9.2 按照本协议规定在乙方网站展示推广链接和甲方相关内容;

    7.9.3 创作和发布在乙方网站上的材料(包括所有的甲方商品说明和其它与甲方商品有关的资料,以及乙方包含在特定链接中或与之相关联的任何信息),并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适当性;

    7.9.4 在对甲方内容或乙方网站及乙方网站上材料的使用上,不侵犯、违反或不当使用甲方的权利或任何其它人的权利(包括版权、商标、隐私权、公开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7.9.5 在乙方的网站准确和充分地披露关于乙方是怎样搜集、使用、储存和披露从访问者那里获得的信息的,包括说明第三方(甲方和其它广告主)可以向访问者提供内容或广告及直接搜集访问者的信息,及在访问者的浏览器安装或接受cookies

    7.9.6 乙方对甲方内容和甲方标识的任何使用,不论这种使用是否本协议所允许的。

    7.10 乙方应仅在本协议附件所载的经甲方认可的载体进行投放,不得擅自制作任何性质的链接放于其他载体进行投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推客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到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并赔偿甲方1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

    8、知识产权和保密

    8.1 双方的知识产权相互独立,不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而视为共享互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或logo等企业标识,不得从事任何代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推广、营销或其他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方式的推广、营销或其它广告活动,宣传材料的印刷),也不得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措施,使得用户对甲方与乙方及乙方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误解或混淆。

    8.2 推广链接的内容及广告创意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使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8.3 甲方有权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品类)和用户数据等。

    8.4 乙方在提供服务时获取的甲方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用户信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时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会员资格,不予支付任何信息技术服务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9、其它约定

    9.1 乙方签订本协议、完成账户注册且甲方已为乙方开通账户权限后,本协议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之间正式达成了的苏宁联盟合作关系。

    9.2 经在苏宁易购网站发布变更通知、修改后的协议,甲方可以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修改对乙方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则乙方的唯一应对措施是终止合作关系。在甲方发布变更通知、修改后的协议以后,乙方对联盟计划的继续参与构成乙方对该修改的有约束力的接受。

    9.3 乙方和甲方是独立的协议当事方,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在乙方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之间创设任何的合伙、合资经营、代理、连锁、销售代表或雇佣关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出或接受要约或做出陈述。乙方不能在乙方网站上或通过其它方式做出与本条规定有冲突或可能有冲突的任何声明。如果乙方授权、协助、鼓励其他人采取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行动或为之提供便利,这将被视为是乙方自己单方采取的行动。

    9.4 乙方承认和同意,甲方和甲方的关联公司可以随时(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与本协议不同的条款招徕客户,或运营与乙方的网站相似或与乙方的网站有竞争关系的网站。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让本协议(不论是法律规定的结果还是其它方式)。在遵守上述限制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受人和受让人有拘束力。

    9.5 甲方未要求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规定时,不构成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执行该规定或其它规定的权利。本协议中使用的包括例如均指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但不限于

    9.6 甲方可提前15天邮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9.7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就该纠纷向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相应级别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南京苏宁宜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